• 2009-06-09

    萤火虫 - [声容部]

     

    在上海漫长的黄梅雨季里,我的偏头痛像是一台精密仪器似的正常运作,每年都是如此的准时,这个伴随我多年的家族遗传疾病就像是一个唠叨的女人和我形影不离。

    整个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显得如此形单影只,每个人又都有一些不离不弃的东西,我把它叫做疾病。有的人是失眠,就像我,而有的人是烟瘾,有的人戒不掉偶像剧和漫画,还有的人——大概总有这么一些非同寻常的人存在吧——他们的疾病是爱情。

    我和他们不同,我的发病时间相对固定,症状也始终如一,每当发作的时候,一种奇异的耳鸣声就会袭击我的耳膜,今年萦绕我耳朵的就是这句话,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循环播放——喂,这不是重点!

    那么,什么是重点?对此,我一无所知,我的安眠药和镇痛药只是暂时治愈了我的失眠和头痛,却不提供失眠和头痛的原因。

    我来上海整整六年了,来自睡眠的痛苦也困扰了我整整六年。先是在音乐学院狭小的宿舍里住,而后又是一个人住在破败的老式房子里,不是因为人多嘈杂而头痛,就是因为始终孤独一人而空虚到胡思乱想。

    我也并非始终一个人。当然,这不是重点。人的内心和他是否独处并没有太大关系。

    这是发生在20046月的往事。我不敢确定它是真实的,还是虚构,总之有那么一个女孩,她叫周南。她不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我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学校里遇见了她。我学大提琴,她是乐队里的贝司手,我们手里的乐器难以同台表演,我们却在那个黄梅雨天里相遇了。

    地点是一个小礼堂。她在,我也在。她在后台和乐队的人准备登台,我和几个同学霸占着舞台,既不练习,也不离开。我忘记了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大概是因为外面下雨,我们无处可去吧。

    “舞台,这可有可无的地方,这来了又走的地方。”

    “我以为我占据了舞台,可是,帷幕拉起后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没错。舞台上的一切都是假的,被灯光照耀着的每一个音符就像每一张脸一样被化妆过。”

    “只可惜,没有人知道舞台和后台的界限在哪里。”

    “知道了又怎样。这很可笑。”

    “舞台是小丑的安乐所。我们只不过活在人生的后台。”

    “而我们的面前除了空座椅之外,一无所有。”

    面对着一些同样可有可无的空座椅,我擦拭着大提琴上的灰尘,她校对着贝司的音准,我们想象着这就是舞台。可是,我们却想象不出那些控制着我们的透明丝线——我们不过是自己的木偶。

    我甚至忘记了两个木偶是怎么在一起的。木偶不必思考太多的人生问题。

    那天晚上,我和她是前后场。我在傍晚参加一场报告演出,她是在晚上有乐队的高校巡回表演。我和她共用同一个舞台,尽管并不是同时的。

    外面下着雨,雨水打落在不明物体上,发出了尖利的声音,像是一双粗暴的手撕碎金属的声音。我没有带伞——这是一个不错的理由,也是我唯一能够想到的理由——在下台的时候问她有没有雨伞。其实,我根本不需要她的回答,不论她回答什么,我都会留下来等她演出结束。这就是一个周密的计划,显得像是早有预谋。可事实上,做出这个决定只占用了我生命里一秒钟的时间。

    她话不多,在舞台上一句话也没说过。只是在主唱介绍乐队成员时,微微点头示意了一下。她很像艾薇儿,画很浓的烟熏妆,穿着打扮有一种很时髦的哥特风格——当然,这些都是她事后对我描述的。我只觉得好,却说不出好在哪里。或者,坦白些说,我甚至没有好与不好的概念,而是觉得她与众不同。

    “已经没有好与不好的分别了。只有一样或者不一样。”

    “谁都是和别人不一样的,所以谁都是好的?”

    “这场追逐游戏必将没完没了地继续,每天都是狮子和兔子的故事。”

    “一只笨拙的大提琴捕获了一把深沉的贝司。”

    “只是不一样而已。大提琴和贝司,没有好与不好的分别,我们只是不一样而已。”

    “并且,我们习惯把不一样称作与众不同。”

    等到她演出结束,雨还没有停,我一个人在后台等她,她在舞台上接受别人的献花与搭讪。整个过程十分漫长,幸好我的手表提醒了我准确的时间,不然,我真的以为已经过了几个世纪。

    我抽了几个世纪的烟,就在空无一人的后台。我可以听见舞台上嘈杂的声音,但是,在上海气压很低的梅雨天里,鼻子会因为呼吸困难而变得迟钝。

    周南到了后台,惜字如金地从嘴巴里发出两个字的声音——抽烟。从调子上,我判断哪是疑问句的口吻,从情感色彩上,我想大概没有指责的意思。

    我把我的烟递给她,她看了我一眼,沉默着,放下了贝司接过一包烟就灵巧地将它打开。然后,向我耸耸肩,朝我双手一摊,我才意识到烟已经抽完了。

    我提议,陪我去买烟吧,如果你想抽的话。

    她答应了。

    然而,整个过程中,她始终保持沉默,除了之前的那一句疑问句口吻的“抽烟”。

    我们谁也没有带伞。两个人在雨里匆匆地跑到学校门口的便利商店,我从口袋里抓了一把镍币丢在收银台上,任凭营业员拿走多少。

    在便利商店门口,我模仿绅士的举动为她点了烟,她回报以一个相当不熟练得淑女的微笑。

    天空依然飘着雨,我们像两只萤火虫徘徊在枯水期的游泳池里。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我和周南,时间是2004年的梅雨季节。

    我厌倦了大学生活,厌倦了到处是高雅到高不可攀的女生,还有她们的古典音乐;她厌倦了性关系混乱的地下音乐圈子,以及那些她曾经为之疯狂到麻木的摇滚青年。

    因为厌倦原本的生活,所以我们开始了新的生活。没过几天,我打听到学校附近有一间老式房子正在廉价出租。于是,我付了租金,又过了几天,她搬了进来。

    “想起来很可笑。不停的厌倦让我们不停地追逐下一个。”

    “没有人会满意现在的,即便是现在,我也没是在期待它能够成为下一个。”

    “下一个女人,下一个男人,下一个生活,就像下一根烟一样,也许滋味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我们想要,只是因为它是——下一个。”

    “喂,这不是重点!”

    “确实,正因为没有终点,所以也就没有重点。”

    “人只有在幻想里才能获得安稳的生活,这种安稳就在于永恒地追逐。一颗永不安稳的心。”

    这不是重点。那么重点是什么?根本没有人能够说清楚生活的重点究竟是什么。

    我的生活和周南的生活——而不是我和周南的生活——突然在同一个舞台同时上演了。谁能够想象,当大提琴的声音和贝司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的时候,舞台下的座位上将会发生怎样的骚乱声呢?

    这只是两个人的生活的叠加。周南不得不每次要多洗一倍的衣服,我不得不在晚餐的时候泡上两碗方便面,我不得不在她来生理周期的晚上去便利店为她买卫生巾,她不得不在没有香烟的深夜为我去买烟。我们的交际圈子被放大了一倍,我时常去和她乐队里的人喝酒,她时常会和我的女同学聊一些逛街的话题。

    生活被人为地放大了,像一张像素不高的照片,愈被放大就愈加模糊,最后什么也分辨不清。最初的时候,这样的生活让人突发奇想,犹如一幅引人入胜又引发幻觉的抽象画,虽然看不清却有朦胧的美感。但是,我知道最后大家都会厌倦的。

    那是盛夏的时候,有一天,她对我说乐队的主唱恋爱了。他对一个女孩子表白,或许是出于矜持,又或者她是情场老手,她足足让他等待了三个月。忽然,她答应了他的求爱——她哭着答应了。她说: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临,这是他爱她的顶点,就像一条曲线完美的抛物线,她答应他求爱的那一刻是它的顶点。她完全知道,从那一天开始他对她的爱就开始衰退;她也知道,从那一天开始两个人就都没有退路了。

    这是我见到周南话最多的一次。这个字字珠玑的女孩从来没有如此兴奋地对我描述一件事情,况且这也不是什么精彩的话题,在这个慌乱的城市里,每天都有人表白、恋爱、分手和为爱自杀。

    她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白天,她没有化妆,我能清晰地捕捉到她每一个真实的表情。我在她的瞳孔里,发现了比她夜晚的烟熏妆还要忧郁的颜色。

    或许是因为盛夏的天气,她对于交谈突然有了热情。8月份的上海经常会有台风光临,台风过后,气温开始略有下降,她的话随着难耐的暑气消失了。

    “人只是为了说出自己想说的,这就是交流。”

    “人只是想成为下一个自己,所以才会说话。”

    “谁都渴望成为自己所不是的那个人,谁都自信满满,谁都需要下一个恋人,因为谁都期待成为和下一个恋人匹配的下一个自己。”

    “我们的所有忠诚都是忠诚下一个自己所不是的,我们的所有背叛都是背叛这一个目前所是的。”

    “可是,这也不是重点?”

    “喂,这不是重点!”

    当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发现重点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我和周南都明白这样的道理,生活就是早晨8点的闹钟铃响,就是两个人强占卫生间的使用权,就是匆匆跑出门各自买各自的早点,就是彼此不得不根据对方电话里的要求为对方做一些什么。

    生活如此散乱,根本没有重点。

    快到秋天了,淅淅沥沥的秋雨总是在每一个惹人心烦的夜晚在窗外吹奏。我的偏头痛再度发作。安眠药和镇痛药取代了周南,成为我生活的重点。我的疾病显然比我的爱情更深入我的内心,我对于药物的依赖也明显胜过需要周南的陪伴。

    在那几天里,我开始戒烟,也开始戒掉必须和她共享的那部分生活。同时,我已经很久没有碰我的大提琴了,她也突然少了很多的演出安排。我们忽然发现,我们什么也不是。既没有任何可以期待下一个的资格,甚至连我们目前所是的那一个也开始怀疑起来。

    我总是闷闷不乐,她也怀揣着心事。她本来就很少言谈,而我也变得沉默起来,我们的生活像是舞台上的哑剧,我们仿佛突然注意到了我们身后那些透明丝线,我们只是根据所有人共同营造的爱情神话来演出的小角色。

    表白、恋爱、分手、为爱自杀,这些每天在城市里循环播放的剧情,在它的演员表里也有我和周南的名字。我知道,这才是重点。

    那天夜里,天气预报的剧本失灵了,意外地下起了雨。正在戒烟的我,似乎有了打破剧本生活的勇气,叫她出门买一包烟回来。

    她没有带伞,回来时发丝湿润,脸色有些不好看。我知道,那天应该是我为她去便利店买些什么的日子。我模仿绅士的语气向她表示抱歉,她回报以一个并不熟练的淑女的微笑。

    我和她两个人盘腿坐在床的两端,她的头发湿润,我的皮肤干燥,我们中间隔着太平洋的距离。我勉强地伸手过去,为她点燃香烟,又为自己点上。她忽然一个走神,香烟掉落在被子上,我从我的走神中惊醒,不料香烟也顺势掉落了下来。

    房间里空气凝滞,有两只无法捱过秋寒的萤火虫坠毁在温柔的坟墓里。

     

     

     

    第二天,周南搬走了。过了没几天,我也搬回了学校宿舍。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已经整整五年了,从此以后,每逢下雨,在我记忆里的周南就变得啰嗦起来,在我的耳边,她的声音像是走音的贝司在低音区仿佛唠叨着。有时候,我听不清楚她所说的话,有时候又异常清晰,它或许是歇斯底里的声音,或者略带无奈和哀伤。我能感觉到有一只萤火虫始终萦绕在我耳边,在失眠的雨夜里有一句反复吟唱的歌词在敲击着我的耳膜——喂,这不是重点!

  • 2009-04-11

    精神扫墓 - [声容部]

    这张突然在网上看到的照片是我的精神偶像的墓碑。向瓦尔特·本雅明致敬。

  •   她心情很低落,就在她拿钥匙开门前的一小时,我们的猫不见了。
      当然,这是我在电话里听她如此描述的,我这里和她那里不仅有时差而且还有温差,好像记忆也被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充满着差距。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很焦急,带着上海夏天独特的潮湿气息。我安静地听着她的描述和抱怨,翻来覆去地仔细回想着我是否和她一起养过一只猫。
      “等等。你确定你丢了一只猫,是一只猫?”
      “是啊,就在刚才,一小时前,我家门口的那个便利商店,路口的那个,你还记得那个店么?”
      “记得啊,可是,我们什么时候养过猫?”
      “哦,就在那个便利店门口,那个邮筒边上,你还记得那个邮筒么?就在那里,它走丢了。”
      “可是,我想问的是——猫?我们养过猫?”
      “亲爱的,我们的猫不见了,它真的不见了。”
      她在上海,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这就是我们的处境。在时间和空间上我们存在着巨大的中间地带,可是它又如此罅隙,甚至装不下回忆里的一只猫。我们的心情也和各自所在地的气温一样,她那里炎热无比,我这里刚刚经历一场暴风雪。
      我只好隔着距离安慰她,只是不知道这安慰传达到她那里的时候会不会早已经耗损完了。
      “没关系,别难过,那就再买一个吧。”
      “我不要!它的样子可爱极了,是你最喜欢的那种猫。对我来说,它就和你一样重要。”
      “它是什么样子的?”我怕我随便描述一种样子会和她养的那只猫的样貌不符。
      “你不爱我了。你都忘记那只猫的样子了。”她有些生气,“就是那只我们在路边捡到的流浪猫。”
      她停顿了我几秒钟,似乎是在等我继续接住话题。
      “哦,是白色的么?”我显得有些不耐烦,随口说着。
      “嗯,是呀。”
      “尾巴很长?”
      “嗯,它的尾巴好长好长的。”
      “哦,亲爱的,别难过……”


      事实上,我根本没和她在路边收容过流浪猫。还有一个我从没有告诉她的秘密,我对于猫狗之类的动物天生存在恐惧。或许应该自责,和她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竟然从来没有告诉她这些。
      我确实厌恶这些长满毛发的动物,也从来没有养过动物(除了在小学里养过几条鱼和蝌蚪)。我并不害怕猫或狗来攻击我,也不觉得清理它们弄的满地都是的污迹是很烦琐的事情,更不是因为爱干净——她知道我没有洁癖。我只是对于动物的毛发有种天生的厌恶感,触碰动物的一刹那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恶心感。
      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有这怪癖,总是迁就着我,所以有我的地方没有动物的出现,有动物的地方决不会有我出现。
      和她生活的那段日子里,她就像一只猫一样温顺,有时候调皮有时候很黏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如果她是一只猫,我会不会不敢碰她?
      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有答案,因为我知道这个问题根本不可能成为问题——她不可能变成一只猫。这个问题就如同我变成一只老鼠(我属老鼠的),她会不会愿意继续把我的手臂当枕头来睡觉一样荒谬。
      她怕老鼠,有一次原本在小咖啡馆里气氛很好,每一支蜡烛的位置就如同天上某个星象一样恰到好处,她一直在笑,笑得很好看。直到我们后来经过咖啡店后门的那条小弄堂,一只老鼠从阴沟里窜出来,就从她的高跟鞋边上擦肩而过。当时,她尖叫了——这是女孩子应该享受的特权,谁都无法责备女孩子的胆小。
      我想,我要是变老鼠了,她一定会尖叫着找另一个人来扮演我,然后抱着他等待被安慰。
      这么想着,我就心安理得多了,似乎不论做什么决定都和寡情无义没有关系。既然这样,那她如果变成猫,大概我也会对她冷淡的。


      “……可是,我不要它丢啊。我喜欢这只猫,你不在的时候,我就抱着它睡,没了它我怕我会失眠。”
      “你和喜欢……我们的猫?”
      “那当然,看到它就像看到你。”说着,有一阵陌生的笑声抵达我的耳膜。
      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我又不可能从布宜诺斯艾利斯买一只相貌一样的猫寄到上海给你。”
      “那你说怎么办呢?”
      “我给你在这里买只穿棉袄的猫,我倒是不怕寄到上海的时候它会饿死,就怕出痱子痒死。”
      “我不管,你说怎么办吧?”
      我沉默,她也沉默,两个人像相隔十万八千里,以每分钟几块钱的代价,彼此沉默。我只好转移话题。
      “你那里很热?”
      “嗯,很热。”
      “哦,我这里很冷。”
      “嗯,我知道,天气预报里说你那里刚下过雪。”
      “今年冬天这里经常下雪。”
      “好看吗?”
      “啊?”
      “我说,下雪好不好看?我这里已经很久没见过下雪了。”
      “不是去年才下过大雪吗?”
      “哦,大概吧,我也忘记了。你知道的,我记性不好。哈哈。”


      这的确是实话。以前,我时常对她开玩笑说,幸好上帝造人的时候,没有把人的脑袋设计成可拆卸式的,不然她第一个就会忘记把自己的脑袋丢到哪里了。然后,她总会蹦蹦跳跳地来敲我的头,我就说如果我的脑袋敲坏了,可就没有人帮你把你的脑袋找回来了。
      不过,我从没见她真把脑袋给弄丢了,现在倒听她说把猫弄丢了。
      在电话里,我们胡乱地说着,自顾自地说,然后说好放下电话十秒钟,她去开空调,我去开取暖器。
      我忽然意识到,她的每句话似乎都在提醒着我什么,她的这些话仿佛都在我们以前的对话里出现过。譬如说到下雪,她问“好看吗”,那是我有一次在下雪天去北方旅游的时候,她来电话时问的。又或者她可以说到那个便利店时问“你还记得吗”,那便利店在她家弄堂口转角的地方,以前我送她回家她总说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们每次都在便利店门口道别。
      她向我描述,如今她每天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她还是会在下班后去吃沈大成的小馄饨,一个人去以前的学校走走,依旧喜欢在那个湖边的椅子上坐坐,听谁的CD、看哪些杂志、喜欢哪个明星的电影,这些都和以前一模一样。我向她描述的,就是一个她从来不曾经历过的世界。我会在下午4点跑到哪个咖啡店坐坐,我喜欢抽哪个牌子的廉价雪茄,我喜欢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哪条街道、哪个建筑,我在冬天如何买一件降价促销的大衣,我的房东太太是如何的歇斯底里……这些对她来说,都像是小说情节一样,听着有趣但和实际生活却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的对话很枯燥。她说的我早就知道,我说的她丝毫没有兴趣。除了那只子虚乌有的猫,我们已经找不到任何的共同话题了。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继续说那只猫。


      “我理解你,我知道你有多么喜欢那只猫,不要伤心了,或许没多久它就自己回家了。”
      “怎么可能?亲爱的,你说它会回来么?”
      “会的,或者你再去找找,问问你家隔壁的张阿姨,她不是最喜欢养猫了嘛,或许她知道。”
      “张阿姨家早就搬走了。”
      “那你先歇着,现在上海应该是正午吧,太热,别出去了,小心中暑。”
      “可是,万一它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那该怎么办?”
      “不会的,猫很认路的,它的生活习性就是喜欢生活在同一块地方。”
      “真的?”
      “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
      我把电话挪到沙发边上,坐下后身体更凑近取暖器,点上晚饭后只抽了一半的那支雪茄。她那里似乎很吵,含混不清的发音、市井小市民的话语,这是上海独特的声音——乡音。
      “好吧,如果它不回来,我也没办法。”
      听得出来,她的声音有些忧伤,完全不像是炎热天气里的嗓音,倒像是深秋的植物般有一些干涩、有一些枯萎。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我也不知道,我走的时候就说,我前途未卜,不希望你等我。当时,你答应得好好的。还笑着说幸好你记性不好……”
      “可是,亲爱的,我们的猫不见了。我想你回来。”
      我决定有必要向她坦白。哪怕这样的坦白已经重复多次,但仍有再坦白一次的必要。
      “我回来后,又能怎样?”我反问她,“你知道我对婚姻恐惧,是的,我有恐婚症,从你认识我的第一天起,你就已经知道了。”
      “我知道。可是,我从来不明白,也从来不过问你为什么会如此害怕结婚呢?”
      我本想把我打了多年腹稿的长篇大论都告诉她说,然而,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谁都知道我无须对任何人说明这情况。忽然,我看到窗外的街道已经结冰,像是溜冰场一样,有几只流浪猫在那里玩耍。
      “因为,亲爱的,我们的猫真的不见了。”
      我挂断电话,把雪茄掐灭,抖擞了几下身子,又顺手把领子竖起来,我感觉有些冷。就在这时,我隐约听到窗外的野猫放肆地欢叫着。我不知道,那些野猫里是否有她弄丢了的那只。

  • 我宁可相信这样一个事实——我是八十年代的遗腹子,这个时代的孤儿。

    我虽然出生于八十年代中期,实际上却是在我还未被生育下的时候,八十年代就已经死了。那是我不曾谋面的父亲,我只是听人说起过他的样子,知道他是一个精英。我所能知道的仅此而已。遗腹子仿佛是每一个英雄成长小说的母题:他除了在血液上继承了父亲的基因,更在心理气质上继承了父亲的文化基因,然后他所要做的只是去调查父亲的死因,调查的目的相当明显,因为他知道这非正常死亡极有可能是一桩谋杀案,他要为父报仇。然而,我知道他的死亡,却无法追查他的死因。与这个时代相关的主题,则是一个关于被收养的孤儿的故事。与其说我是被这个时代收养的孤儿,毋宁说我是被抛入摇篮顺水漂流到这个时代的门前。那位家境不错的好人收养了我,直到有一天,我被告之了身世的真相后。我才明白,哪怕在这里衣食无忧,但我的血液与他们不能融合,甚至还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一个无法获得认同感的孤儿唯一能做的事情:回忆。在这样一种自我认同的过程中,即便难以避免虚假的成分——我坚信,记忆都是靠不住的,除了记忆一无所有的人也同样靠不住。但这是我唯一的选择,别无他法。我曾固执地认为,我们这一代人是这个国家里最后一批拥有童年经验的人(尽管谁都拥有童年,但未必谁都拥有童年经验)。我们不那么早熟,我们是被成年人搁置在一边的孤儿,并没有被急切地培养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彼此作伴,没有高科技的电子游戏,是最后一批掌握民间儿童游戏的人。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儿童成了一个正在消逝的群体,他们与成年人的区别正被逐步消磨直到持平。而如今,在“一个没有儿童的年代”里,童年经验成了我与八十年代仅有的一点血脉联系。

    回忆是对现时最温柔的不满,仿佛是招魂术的神奇效果一样,拥有了过去就是对现在最深刻的诀别。

  • 生活在一种可能性的生活里是幸福的
    生活在一种转瞬即逝就能看到终结的宿命里是幸福的
    生活在一种没有发生也没有过渡更不会有结束的循环里是幸福的
    牛奶是幸福的,黑色的是幸福的,半夜起床去阳台吹风还有铁观音,是幸福的
    生活在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的复印纸一样的生活里是幸福的
    穷困而卑微的日子是美丽的,挥霍的日子是迷人的
    反复阅读同一本书然后若有所思地从嘴里说出“啊哈”的日子是幸福的
    期待着明天太阳升起依然阅读同一本书——这是令人绝望的

    想着身边的人的总有一天会死亡是绝望的
    想着自己也难逃一死的时候是幸福的
    想到自己死时孤单一人四周没有眼泪是绝望的
    想到我死时不带走活着的人任何哀思是幸福的
    想到没有人为我哭而我来世不知道该对谁回报微笑是绝望的
    想到活着就是对一些人微笑对一些人面无表情是幸福的
    想到自己想不起微笑和面无表情的表情是绝望的

    如果想不起来这一切,那也无妨
    如果我现在——死去
    不知道我爱过谁也不知道谁爱过我
    那也无妨——这是最幸福的,这是最绝望的